生產(chǎn)前的準備工作 2.1檢查貯油罐的油位是否達到低值,燃燒器,油槍是否正常,爐門開啟是否靈活,爐門的密封是否良好。 2.2檢查鑄造平臺,供水系統(tǒng)是否正常。 A) 檢查鑄造平臺保溫材料,結(jié)晶器,引錠頭,流槽等是否完好,安裝好陶瓷過濾板或過濾布。 B) 每次鑄造前必須試水,通入鑄造機正常鑄造水量,檢查結(jié)晶器出水環(huán)噴水角度是否良好,水簾的成形情況及溢水孔有否漏水,溢水孔有漏絕不能鑄造。若有堵塞,應(yīng)立即拆洗,清除雜物。 C) 鑄造前引錠座必須上升至正常起動位置并調(diào)好水平。 D) 若鑄造機長時間不用或由于天氣潮濕造成引錠頭生銹,在鑄造前全部引錠頭必須涂一次豬油。 E) 鑄造用水必須經(jīng)過小于1MM過濾,鑄造用水的水溫應(yīng)低于40攝氏度。 2.3熔煉爐停爐達一個月以上或者新制的爐子,必須烘爐后才能使用。 2.3.1烘爐 首先打開爐門與放水口用木柴點火烘爐,防止大明火,根據(jù)爐內(nèi)溫度與火的大小隨時調(diào)整爐門開啟的大小,控制在150攝氏度以下,升溫的速度不大于10攝氏度/H;兩天后將爐溫按10攝氏度升到250攝氏度,無水汽蒸發(fā)后,用一臺小燃燒器加熱烘,四天后用兩臺小燃燒器熱烘,溫升按15攝氏度/H升至500攝氏度,五天后升至600攝氏度,六天后將溫度按16℃/h的速度升至800℃,恒溫10小時以上,烘爐終止。 2.4備料 2.4.1合金的配比按HD/QB-2004《內(nèi)部質(zhì)量控制標準》執(zhí)行。 2.4.2熔煉工根據(jù)配料員填寫的《配料、熔煉、鑄造及化學分析結(jié)果記錄表》,作為配料指令,將鋁錠、鎂錠、鋁硅合金(或金屬硅)、金屬添加劑、型材廢料、擠壓壓余、熔鑄鋸切頭、接料斗中的大塊鋁塊、復熔鋁錠等計量后分批運上爐前操作平臺,并做好相應(yīng)記錄。 2.4.3覆蓋劑、精煉劑、打渣劑烘干備用。 2.4.4各種爐料不準淋雨受潮或與其它料混放,不準混雜其它金屬。 3熔煉 3.1裝爐 3.1.1爐溫升到800攝氏度時,堵好出鋁水口,開啟爐門開始投料。 3.1.2投料時,先用同牌號短小型材廢料鋪底,將短型材(打成捆)廢料從爐門投入爐中,以便保護好爐底。然后再投放鋁錠至爐門口。 3.1.3爐內(nèi)沒有廢料墊底時,不得投放鋁錠等大塊金屬料,以免將爐底碰壞。投料時應(yīng)盡量將金屬投在爐膛的中間,以免將燃燒口堵死或爐壁碰壞。 3.3.4首次投放的金屬料燒塌完全熔化成鋁液后,可以繼續(xù)從爐門口投放長廢料及鋁錠,中間合金等。爐內(nèi)有一定鋁液后,6M長的廢型材可以從爐門口壓入鋁液中熔化,以減少燒損。 3.1.5投料順序一般為短小廢型材,鋁錠及大塊金屬料,廢鋁型材料,鋁錠等大塊金屬,長度型材料。 | |